第一次听说Justice公开课,应该是某次讨论辩论的时候,从基神口中得知的。当时似乎是聚焦于那个电车司机的例子。当时就觉得这应该会是一门很有趣的课程。最近在参加学校里的MOOC社团讨论的时候又听到了这门课,心里很痒,就去网易公开课上一口气看完了,感觉确实是很棒的一门课程。

电车司机的例子

我觉得整个课程,最有趣的是最前面的部分,先是电车司机的例子:假设你正在驾驶一辆电车,现在你面临一个选择,在你前方有一个分叉口,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原本你是向左走的,左边的路上,有5个工人在施工,如果你不改变方向,他们将会因你而死。而在右边的路上,有1个工人在施工。在这时候,你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顺着左边走下去,杀掉5个人。另外一种,转向,杀死一个人。这时候,正常的人都会选择后者吧。

旁观者的角度看例子

但是,让我们来看看另一个用来类比的例子。现在,你不是那个电车司机,你现在是一个站在远处山崖上的旁观者,是去哪哪出事的柯南。你看到了这一幕,电车正在驶向那5个工人。与你同在山崖上的,还有一个大胖子。大胖子体型很大,这时候,如果你把大胖子推下山崖,你很确信,他庞大的体积可以阻止电车的前进,拯救即将成为车下亡魂的5个工人。但是这样做,大胖子就会被碾成很碎的碎肉。在这样的情形下,你会选择推下大胖子,牺牲他一个拯救5个工人嘛。正常的人,这次应该都不会这样做。

不同的道德主张

Michael教授说,我们在这两种情况下,做出的两种选择,分别代表了不同的主张。一个是结果主义,通俗说就是做事看后果,电车司机选择撞死一个人,而不是五个人,就是出于这种想法。这种主张最典型的例子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是由边沁提出的,边沁可能很多人没有听说过,但他的事迹应该好多人听过。他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在他的遗嘱中,他提出要保存他的遗体以作永久的纪念,于是他的遗体就一直在伦敦大学学院里。

功利主义,强调集体效用的最大化。就是说在做决定的时候,要考虑所有人幸福感的总和。我们要选择使得所有人幸福感总和最大的选项。比如现在有5个病人,他们各自需要移植一个器官,而且5个人需要的器官都不同,同时他们在移植了器官后可以立刻变得健康起来。而在医院里,正好器官紧缺,医生束手无策。这时候,来了一位器官健康的病人,我们这时候,出于功利主义,就要杀鸡取卵,杀人取器官。这样难过的,只有那一个病人的家人,但是原本的5个病人的生命得以保全。这就是功利主义。

伟大的边沁
伟大的边沁在伦敦大学学院

另外一个主张,就是绝对主义。似乎是老宅男康德提出来的,康德就是那个写了三大批判的哲学家。道德绝对主义就是说,评判一个人的行为是不是合乎道德,不看结果,我们看行为本身。在第二个例子中,你作为一个旁观者,尽管推大胖子下去是为了救人,但是行为本身是不合乎道德的,所以就是不道德的。

实际生活的情况

为什么在两个例子中,大多数人做出的决断会是出于两种不同的道德主张。我觉得,在电车司机的例子中,电车司机无论如何,是都要杀人的。在这样一种情形下,大多数人肯定会想,我怎么都要杀人,少杀几个,说不定能少判几年,于是只能对不住那右边的一个工人了。在旁观者的例子中,旁观者其实是可以不杀任何人的。他只需要安安静静地看着事情的发生就好。而如果选择推下大胖子,那由你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大胖子的死亡,所以相当于被卷入了杀人事件当中。人总是想避免麻烦的嘛,所以在两种情形下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

其实,在这两个例子中,我们的考虑标准都是怎样能够让自己在不牵扯到自己的情况下显得更加不违背道德。在违背道德,去救人的时候,我们选择袖手旁观。在肯定要杀人的时候,我们选择少杀。这其实应该是内化的法律观念作用在我们身上的结果。考虑事情,都是出于尽量不让自己受到惩罚的角度。

不看法律,单论道德。两种主张都是有自己的道理的,似乎是二律悖反的情况。结果主义从结果出发,结果好,就OK。绝对主义从行为本身出发,非常严格,即使是出于好的目的而做出了不该做的事情,同样是不道德的。不过我觉得,结果主义是很难在现实中出现的。因为集体的幸福感是难以计算的,就像刚刚的医生的例子,虽然这样做挽救了5个人的生命,但是除了牺牲的一人外,也可能会有更大的损失。比如,大家都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为了集体幸福感而被牺牲,于是终日郁郁寡欢。幸福感如何统计,这其实也是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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