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与 Agent 技术毫不相干,只是个人对 Agent 未来商业模式的一些思考。工程师朋友们可以直接跳过。

最近跟同事聊天时候,聊到了 Folo 的一些近况,进而延伸到对 RSS 的讨论。我认为 RSS 的兴衰对 Agent 是非常有历史借鉴意义的,本文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首先给不太了解 RSS 的读者简单介绍一下它。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中文译作简易信息聚合,也称聚合内容,是一种消息来源格式规范,用以聚合多个网站更新的内容并自动通知网站订阅者。使用RSS后,网站订阅者无需手动查看网站是否有新的内容,同时RSS能将多个网站的更新集成并以摘要形式呈现,有助于订阅者快速获取重要信息,并选择性点击查看。

举个例子来说,现在我们刷小红书,需要打开小红书 App,查看不同的内容推荐。而如果有一个 RSS 阅读器,我们就可以把小红书、微博、知乎等多个内容源的更新都聚合到一个地方,统一查看和管理。

相比于现在各个应用独立运营、各自为政的内容分发模式,RSS 的优势在于它的开放性和统一性。用户可以自由选择订阅哪些内容源,而不必受限于某个应用的推荐算法或商业策略。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RSS 非常不出人意料地迎来了衰落,甚至死亡。它的诞生是非常理想主义的,建立在一个开放的,利它的互联网的基础上。但是现在,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都是封闭生态系统的代表。这些公司通过控制内容分发渠道,来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而 RSS 的开放性和去中心化特性,显然与这些公司的商业模式相冲突。

RSS 使得内容提供者难以通过广告和数据变现,因为用户可以直接通过 RSS 阅读器获取内容,而不需要访问内容提供者的网站。这削弱了内容提供者对用户的控制力,进而影响了他们的收入来源。它是一种规避广告、规避点击收入的方式。内容的消费者和消费者并没有都从中获益,内容提供者反而受损。这样的模式注定难以在商业环境中生存。

那么,AI Agent 呢?它会不会重蹈 RSS 的覆辙?目前 Agent 的概念仍然非常模糊,大家对它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我自己倾向于认为只有 Comet / Manus 这种能够自主决策、执行任务的 Agent 才是真正意义上的 Agent。而垂直领域的工具型产品,比如说 Cursor 等,只是传统 SaaS 产品的升级版,并不是提升人类通用任务的自动化水平的 Agent。

我相信这样的垂直领域的产品是非常有商业价值的,但是它们并不能代表 Agent 的未来。真正的 Agent 应该是能够跨领域、跨任务,帮助用户完成各种复杂任务的智能体。垂直领域的产品并不需要商业模式的创新,它们可以继续沿用传统的 SaaS 收费模式。比如帮助程序员写代码的工具,可以按月订阅收费;帮助设计师生成图片的工具,也可以按使用量收费。这些工具型产品的商业模式已经被验证是可行的。

如何区分通用 Agent 和垂直领域的工具型产品?我认为关键在于它们是否能够自主决策、执行任务。垂直领域的产品的需求是明确的,用户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产品只需要提供相应的功能即可。而通用 Agent 则需要理解用户的意图,制定计划,并自主执行任务。这需要更高水平的智能和自主性。比如 Cursor,用户的需求就是帮助它写代码。而如 Comet 这样的浏览器中的通用代理,可以帮助用户访问网站,完成自定义的任务。它的复杂度要远大于 Cursor。通用 Agent 是不可能通过收取订阅费用来盈利的,它本身是非常强势的用户入口,影响了太多相关方的利益,现有的商业模式不具备可行性。

通用 Agent 就是让 AI 真的像人一样,利用各种工具和资源,去完成用户交代的任务。它需要具备理解能力、计划能力和执行能力。这样的 Agent 才有可能真正提升人类的生产力,解放人类的时间。但是,它一定会面临跟 RSS 一样的问题。RSS 的设计里,阅读器是内容的入口,而内容提供者则失去了对用户的控制权。Agent 产品也是如此,用户通过 Agent 来获取信息和服务,内容提供者同样会失去对用户的控制权。

最近亚马逊起诉 Perplexity 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亞馬遜指出,Perplexity 的 Comet 代理在執行購物任務時,並未告知平台其為「代用戶行動的 AI」,違反了網站禁止「資料挖掘與自動化工具」的條款。亞馬遜於訴狀中指控該行為構成「電腦詐欺」,強調這種未經許可的行為「就像闖入者撬鎖進門,只是這次用的是程式碼」。

而 Perplexity 則回應,亞馬遜的動作是「惡霸行為」,目的是阻止創新、封殺競爭,讓用戶無法自由選擇自己偏好的 AI 助手。

不管你是否支持开放的互联网,都必须承认互联网就是在变得越来越封闭。让 Agent 像人一样去完成任务,但 Agent 毕竟不是人。人会看广告,会点击链接,会购买产品。而 Agent 则会规避这些行为,因为它们的目标是高效完成任务,而不是被广告干扰。

而大公司为什么会允许别人成为入口?我不认为在技术上通用的 Agent 是不可能实现的,我对此非常乐观。但是我对于 Agent 的订阅制商业模式充满质疑。市场和亚马逊这样的公司必然不可能接受。如果没有商业模式的创新,是必然不可能打破现状。

之前 Perplexity CEO 去年在一个 podcast 里有分享过跟谷歌的竞争的一些看法,我听下来的感觉就是认可了谷歌在竞价广告和搜索上的优势。

We would rather take a more dramatic position, that the best way to actually make a dent in the search space is to not try to do what Google does, but try to do something they don’t want to do. For them to do this for every single query is a lot of money to be spent, because their search volume is so much higher.

我们更倾向于采取一种更为激进的策略,即真正撼动搜索领域的最佳途径并非效仿谷歌的做法,而是尝试去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对他们而言,如果每次搜索查询都这样做,将会耗费巨资,因为他们的搜索量远高于我们。

在今年 4 月一个 TechCrunch 的采访中,Perplexity CEO 也提到过未来希望通过浏览器来收集用户数据,卖给用户更好的广告:

“That’s kind of one of the other reasons we wanted to build a browser, is we want to get data even outside the app to better understand you,” Srinivas said. “Because some of the prompts that people do in these AIs is purely work-related. It’s not like that’s personal.”

“这也是我们想开发浏览器的原因之一,我们希望获取应用之外的数据,以便更好地了解用户,”Srinivas说道。“因为用户在这些人工智能应用中的一些操作纯粹与工作相关,并不涉及个人隐私。”

“On the other hand, what are the things you’re buying; which hotels are you going [to]; which restaurants are you going to; what are you spending time browsing, tells us so much more about you,” he explained.

“另一方面,你购买了什么商品?你入住了哪些酒店?你去了哪些餐厅?你浏览了哪些内容?这些信息能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你,”他解释道。

Srinivas believes that Perplexity’s browser users will be fine with such tracking because the ads should be more relevant to them.

Srinivas认为Perplexity的浏览器用户不会介意这种追踪,因为广告会与他们更加相关。

“We plan to use all the context to build a better user profile and, maybe you know, through our discover feed we could show some ads there,” he said.

他说:“我们计划利用所有相关信息来构建更好的用户画像,或许我们还可以通过我们的发现信息流在那里展示一些广告。”

基本来说,目前 Agent 的商业模式仍然还是广告。后来者通过广告成为新的互联网巨头,然后再通过封闭生态系统来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的故事也并不是没有,比如 TikTok 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它和 Agent/RSS 之流有本质的区别。TikTok 本身就拥有内容。它并不是一个中间人,而是内容的提供者。Agent 产品则不同,它是一个中间人,连接用户和内容提供者。这样的中间人角色注定会面临来自内容提供者的阻力。

如果仍然是卖广告,为什么谷歌不做 Agent 呢?虽然现在 Chrome 在进行反垄断的闯关中,但是这一个市场没有任何道理会被谷歌错过。我个人认为,除非 Agent 能够找到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否则它注定会像 RSS 一样,成为一个理想主义的产物,而不是一个商业上成功的产品。市场仍然属于谷歌。

那么,有没有可能出现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既能让 Agent 成为用户的入口,又能让内容提供者和平台方都能接受呢?回顾历史已经不能解答这样的问题了,可能需要当初谷歌改进提出竞价广告模式那样的创新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最近我也一直在思考,如果有新的想法,我会再写一篇文章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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